各有關單位:
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省、市關于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的決策部署,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,鼓勵和扶持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節能管理服務,提升區域能源利用效率,降低碳排放水平,根據《南山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及相關實施細則,現啟動2019年度南山區節能減排分項資金第二批申報工作,重點面向節能管理服務領域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支持對象與范圍
本次申報主要支持在南山區行政區域內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。重點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:
- 節能診斷與咨詢:為企業或公共機構提供系統性能源審計、節能潛力分析、節能方案設計與優化建議等專業服務。
- 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服務:針對具體節能技術改造項目(如電機系統、照明系統、空調系統、余熱余壓利用等)提供的全過程管理服務,包括項目設計、技術評估、施工監理、效果測評等。
- 能源管理體系建設與運行服務:協助企業建立、實施、保持和改進符合國家標準(如GB/T 23331)的能源管理體系,并提供持續的運行輔導與審核服務。
- 節能技術推廣與平臺服務:組織開展節能技術、產品與案例的推廣活動,運營維護區域性能源管理信息平臺、節能技術交易平臺等公共服務平臺。
- 合同能源管理(EMC)項目相關服務: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的節能項目提供第三方節能量審核、項目融資咨詢、法律咨詢等配套服務。
二、申報條件
申報單位及申報項目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:
- 申報單位經營狀況良好,財務管理規范,信用記錄良好,無違法違規記錄。
- 申報的節能管理服務項目應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在南山區內實施完成,并已產生實際的社會經濟效益或節能降碳成效。
- 服務內容應具有創新性、示范性或較強的推廣應用價值,服務過程規范,服務成果(如診斷報告、管理文件、測評報告等)完整、真實、有效。
- 已獲得南山區其他同類財政資金資助的項目原則上不得重復申報。
三、資助方式與標準
本批次資助采用事后補助方式,對符合條件的節能管理服務項目,根據其服務內容、實施效果、投入成本及對南山區節能減排工作的貢獻程度進行綜合評審,擇優給予一定比例的資助。具體資助標準將依據《南山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及本次申報評審細則執行。
四、申報材料要求
申報單位需按要求準備以下材料(均需加蓋單位公章):
- 《南山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(節能管理服務)申報表》(在線填報并打印)。
- 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。
- 項目實施方案或服務合同(協議)復印件。
- 項目報告,詳細說明服務內容、實施過程、技術方法、取得成效(需提供可量化的節能降碳數據及佐證材料)、創新點及示范意義。
- 服務成果證明材料(如診斷報告、審計報告、驗收文件、用戶反饋證明、第三方測評報告等)復印件。
- 項目投入費用明細表及相關票據復印件。
- 申報單位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(新成立單位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)。
- 信用承諾書。
- 其他有助于項目評審的相關證明材料。
五、申報程序與時間
- 網上申報:申報單位須登錄“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”(網址:http://sfms.szns.gov.cn),在線填報項目信息并上傳所有申報材料的電子版(掃描件)。網上申報受理時間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 2019年X月X日18:00 止(具體截止日期以平臺公告為準),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。
- 材料遞交:完成網上申報后,申報單位須將紙質申報材料(一式兩份,按順序裝訂成冊)在規定的截止日期前報送至南山區科技創新局(或指定受理窗口,具體地址詳見平臺通知)。紙質材料遞交時間另行通知。
六、注意事項
- 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,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如有虛假申報行為,一經查實,將取消申報資格,并納入信用記錄,已撥付的資助資金將予以追回。
- 申報材料不予退還。
- 項目評審期間,我局可能根據需要組織現場核查或專家答辯,請各申報單位予以配合。
- 本通知未盡事宜,參照《南山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及相關規定執行。南山區科技創新局對本通知擁有最終解釋權。
七、聯系方式
業務咨詢電話:0755-XXXXXXX(節能管理服務相關)
技術支持電話:0755-XXXXXXX(系統操作相關)
咨詢時間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
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,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申報,共同推動南山區節能減排事業深入發展。
特此通知。
南山區科技創新局
2019年X月X日